第一、消防噴淋、監視器探頭、紅外線探頭、點光源等不該被集成帶格柵所蔭蔽。
第二、對需求顯露的功用終端,根據設計圖紙進行開孔。
第三、開孔后的格柵單體端口,用特制的端蓋封好,以保證全體的漂亮。
第四、長間隔需求兩根及以上集成帶直線銜接時,可用配套的榫頭銜接,以保證集成帶全體的平行度。
第五、如遇建筑模數與集成帶的實踐運用模數不一致時,可巧妙運用帶電光源的集成帶(可進行恣意長度的切割)。
第六、消防噴淋頭應顯露,其濺水盤與格柵底部的間隔不該小于25mm。
第七、空調風口與噴淋的間隔要大于300mm,避免風口對噴淋的降溫而出現“假溫”現象,影響噴淋功用的正常實現。
第八、如運用大功率光源(T5熒光燈等冷光源不限)時,光源與噴淋的間隔也應大于300mm,避免噴淋頭玻璃管遇光源“高溫”決裂而主動噴水“救活”。
第九、空調風口與煙感的間隔要大于300mm,避免空調風將煙霧吹散,形成火災報警的延誤。
第十、項目投入運用后,如遇功用終端的檢修,僅需取下集成帶格柵即可修理;修理后,輕輕擦洗格柵即可還原集成帶本來的光澤。
第十一、項目運用過程中,業主如需添加功用終端,只需取下集成帶格柵,將終端裝入集成帶相應部位即可。